回到首頁
個人.家庭.數位化 - 數位之牆



產業動態 因應新版個資法上路 萬全準備沒煩惱!
程曦資訊整合 本新聞稿發佈於2011/01/21,由發布之企業承擔內容之立場與責任,與本站無關

2010年五月三讀通過的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即將於2011年正式實施,由於其適用主體條款的修正,任何行業、團體及個人,均將納入適用個資法的範疇,因此影響所及遍及全台企業。尤其對掌握許多客戶資料的客服中心來說,更是一大威脅。

 
■ 發布/輪播新聞稿 新聞稿直達14萬電子報訂戶刊登新聞稿:按此
 
2010年五月三讀通過的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即將於2011年正式實施,由於其適用主體條款的修正,任何行業、團體及個人,均將納入適用個資法的範疇,因此影響所及遍及全台企業。尤其對掌握許多客戶資料的客服中心來說,更是一大威脅。為此,主辦單位臺灣客服中心發展協會與協辦單位程曦資訊整合,特別於12月24日舉辦「從個資法風暴來襲.看客服中心的資訊安全」研討會,邀請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黃荷婷科長蒞臨主講,並邀請保德信國際人壽保險(股)公司營運長柳葉信之以及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翁清坤與會座談,分享討論企業在個資法規範下的應對原則。

會中黃荷婷科長首先談到本次個資法的修正內容要點。在法規名稱上,從原有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改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擴大保護非經電腦處理之個人資料,其次增修針對特種資料保護、書面同意方式、告知義務以及非公務機關蒐集資料的合法要件等行為規範,此外也強化主管機關的監督執行權力。對民眾而言,新法更規定當民眾權益受損時,得請符合一定要件的財團或公益社團法人,代替當事人提起團體訴訟,對企業罰則部分也提高了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

黃科長表示,業者在蒐集客戶資料時,需在法規依據下取得,並增進與消費者之間的信賴感。除免告知事項外,皆須向當事人告知資料的蒐集目的、利用方式以及權益影響,並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始能取得。黃科長強調,由於新版個資法罰則每人每一事件以新臺幣五百元以上到二萬元以下計算,最高總額可至新臺幣兩億元,金額相當可觀。因此業者更應該從資訊安全防護、個人資料管理制度以及員工教育訓練三方面下手,加強管理客戶資料。

有關目前企業經常將客服中心委外經營的問題,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翁清坤指出,若委託國家不具備個資法,新版個資法第21條第三款就可保護到本國人的權益。翁教授強調,未來台灣個資法若可通過歐盟的認定,台灣就可以合法承接到歐盟的客服中心委外案,對台灣客服業界來說,無非是個好消息!不過,他同時也呼籲台灣政府可效法美國,制訂定型化契約來保障受託者的權益,讓企業可以有更有制度的遵循方式。

台灣客服中心發展協會理事同時也是程曦資訊總經理黃士軍指出,新版的個資法實施在即,相關業者更要趕緊回頭檢視企業的資安機制是否完整,以及顧客關係管理系統是否安全。除了完整、安全外,還要維持系統的穩定與效能,千萬別因重重的安全保護,流失了重要的商機!有了萬全的因應準備,相信新版的個資法的上路,對業者來說將不再是個難題!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11/02/21為止


聯絡人 :程曦資訊整合
聯絡電話:(02) 7706-6188
電子郵件:salessupport@chainsea.com.tw

上一篇:白雪公主與魔鏡,數位看板的完美組合
下一篇:電視上網新體驗, 全家老少一起來 – 傻多TV



 
搜尋本站


最新科技評論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十四)阿里巴巴敢給股票 - 2023/07/02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十三)上億會員怎麼管理 - 2023/06/25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十二)最好的公司支付寶 - 2023/06/18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十一)兩個女人一個男人 - 2023/06/11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十)千團大戰影音帶貨 - 2023/06/04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九)電視購物轉型電商 - 2023/05/28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八)那些從台灣來的人 - 2023/05/21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七)嘉丰資本擦身而過 - 2023/05/14

我在中國工作的日子(六)跟阿福有關的人們 - 2023/05/07

■ 訂閱每日更新產業動態
RSS
RSS

當月產業動態

Information

 

 


個人.家庭.數位化 - 數位之牆

欲引用本站圖文,請先取得授權。本站保留一切權利 ©Copyright 2023, DigitalWal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uestion ? Please mail to service@digitalwall.com

歡迎與本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