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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動態 龍眾新媒體 贊助 形酷由我 第一屆 海峽兩岸文化創意大獎賽
龍眾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本新聞稿發佈於2009/10/22,由發布之企業承擔內容之立場與責任,與本站無關

【龍眾新媒體 台北訊】 龍眾新媒體長久以來支持數位內容及文化創意之學程,本次受邀贊助及協辦 【第一屆 海峽兩岸文化創意大獎賽】,期待助力海峽兩岸文化創意設計交流,凝聚兩岸設計人才優秀作品,提供國內學子有站上國際舞台的機會與經驗,秀出屬於台灣的原創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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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眾新媒體 台北訊】
龍眾新媒體長久以來支持數位內容及文化創意之學程,本次受邀贊助及協辦
【第一屆 海峽兩岸文化創意大獎賽】,期待助力海峽兩岸文化創意設計交流,凝聚兩岸設計人才優秀作品,提供國內學子有站上國際舞台的機會與經驗,秀出屬於台灣的原創實力。

活動目的:
設計全球化的潮流下,串連亞洲設計並開展海峽兩岸文化創意設計交流,凝聚兩岸設計人才優秀作品。由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從業人員和設計愛好者共同參與,讓亞洲文化更有機會站上國際舞台,本比賽成果作品將直接與廠商生產商品作結合,讓優秀設計得以深入且能展現在世界的每一角,成果作品將做巡迴公開展示。

參賽資格:
凡對兩岸文化創意產業有興趣以及設計藝術愛好者皆可參賽。

比賽組別:
2D包裝平面設計組 ─
以圖形設計為出發點,廣泛可以適用於商品,以及其外包裝或是附屬之相關圖形裝飾品的萬用圖形為主。
(例:可放於桌上型電腦及Notebook的機殼彩繪圖樣、也可放於相關平面產品如包裝圖樣、商品表面創意萬用圖型設計。)
3D產品造型設計組 ─
1. 以生活中認為有進步空間亦能再更好的立體商品為設計出發點,將產品重新設計組裝,使造型、使用機能性達到更完美,
賦予產品全新的感受。(例:桌上型電腦及Notebook、一般3C商品或其他可見商品之造型延伸設計。)
2. 由參賽者自行發揮創意,設計市場中從未出現的創意產品。
〈註:產品造型設計組以概念3D圖片方式呈現。〉

比賽時間:
2009 / 10 / 05 網路徵件開始。
2009 / 12 / 06 網路徵件結束。
2009 / 12 / 13 公佈評選結果。
2009 / 12 / 14 -2009 / 12 / 19 得獎作品送件。
2009 / 12 / 25 頒獎典禮。

比賽方法:
統一於showwa創意網線上報名完成(包含線上簽訂參賽同意書、合約書,始完成報名程序),showwa創意網同時開放空間 提供參賽者上傳參賽作品。參賽不限件數,可一人或一組(人數以三人為上限)上傳多件作品。團體組可推派代表於線上完成 報名,但需在註冊時於本名欄位用空白間隔開輸入所有小組人員名稱。

凡於showwa創意網得名的參賽者(含佳作),請將作品輸出成A2尺寸,解析度300dpi。為統一視覺展示美觀,請裱版張貼於 200磅黑底或白底硬紙板上,硬紙板尺寸長寬均須比作品A2多出五公分。並請製作電子檔燒錄於DVD中,檔名輸入得獎人姓名、參予組別,並於光碟上一同註明,電子檔光碟浮貼於裱板背面〈作品與光碟恕不退還〉。
台灣區於12月19日前寄至萬能科技大學 商業設計系收(以郵戳為憑),台灣區得獎者亦可親自送往至萬能科技大學商業設計系。作品延遲寄送視同棄權。

上傳作品注意事項:
請將作品上傳至showwa創意網(http://www.showwa.com)
1.上傳圖檔轉存為A4尺寸(21cm x29.7cm)直橫不限,JPEG檔、RGB解析度150dpi、單張大小不得超過2M。作品得獎之參賽者則
 需要輸出A2送件,設計時請注意解析度問題。
2.一人或一組參賽作品數量不限,作品解說請描述完整概念。
3.3D產品造型設計組,若同一產品有不同角度呈現圖樣,請在同一張上傳作品作編排,避免同一產品不同角度分開上傳。
4.作品裡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僅能出現輔助作品解說之文字。

評分標準:
2D組:
創意表現 (30%)(含設計原創性、圖樣美學、設計完整性、個人特色)
實用性 (40%)(圖樣適合於多樣產品展示)。
色彩搭配 (30%)(含視覺協調性、配色特色)。

3D組:
實用性(40%) (含生產成本、數量、售價、技術性分析等)。
造形設計感 (30%)(含設計原創性、造型美學、造型特色、完整性、新穎性等)。
色彩搭配 (30%) (含視覺協調性、帶給人們的感覺)。

獎勵:
2D組:
第一名(一名) 800美元,得獎證書乙只
第二名(一名) 600美元,得獎證書乙只
第三名(一名) 300美元,得獎證書乙只
佳作(一百名) 得獎證書乙只

3D組:
第一名(一名) 800美元,得獎證書乙只
第二名(一名) 600美元,得獎證書乙只
第三名(一名) 300美元,得獎證書乙只
佳作(一百名) 得獎證書乙只

(註:得獎參賽者之獎金以發放獎金當天實際匯率換算為基準,均含稅。)

特別獎:
兩組得名及佳作所有參賽者,將有機會曝光於各大知名廠商。廠商挑選中意作品進行產品生產或圖樣使用,比賽單位會頒發中選。
特別獎者證明書乙只。(註:獎狀內容將註明此廠商名稱)

- 新聞稿有效日期,至2009/11/22為止


聯絡人 :廖小姐
聯絡電話:02-8797-1789#2396
電子郵件:bo@lamber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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